GUIDELINE FOR URBAN MASTER PLANREVOLUTION
城市總體規劃改革工作指南
項目類型:城市總體規劃改革
設計時間:2016年1月10日——2016年12月30日
委托單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獲獎情況:榮獲2017年度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二等獎
設計團隊:王富海、錢征寒、張建榮、曾祥坤、張莞蒞、王炎、陳葉龍、蘇西超、楊鴿、劉峰
全文2500字,閱讀需要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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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背景
廣東城鄉規劃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5年4月,廣東省與住建部簽署《共同推進城鄉規劃建設體制改革試點省建設合作協議》,將“深化城鄉規劃體制改革,落實‘一張藍圖干到底’”作為首要內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后,為進一步爭取更大空間推進規劃改革工作,廣東又向住建部提出創建“國家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省”,并將城市總體規劃改革作為重要試點內容。為配合此項工作并部署新一輪總規的改革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托開展本研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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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構思
研究以貫徹國家要求為前提,整合吸收原有創新成果和工作探索,著力解決當前總規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聚焦由省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為省住建廳部署開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工作提供思路、方法和內容支撐。在工作思路中重點體現了以下幾點。
1、貫徹落實國家規劃改革要求。全面分析自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以來國家對城鄉規劃改革的各項要求和部署,緊密跟蹤住建部總規改革的最新思路和進展,從提高總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和操作性出發,認真研究落實了國家“多規融合、三規合一”、“切實發揮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的戰略引領和剛性控制作用”、“一張圖、一張表、一報告、一公開、一督查”等改革要求。
2、關注解決總規工作突出問題。以理清總規管理垂直事權為突破口,明晰省市兩級政府在規劃“編審督”重大事項上的事權劃分,在工作程序、內容、方法等各層面進行了重新設計,以期明確總規效用,切實解決編制內容復雜、審批時間冗長、實施操作困難、評估監管失位等當前廣為詬病的問題。
3、構建完善總規整體工作機制。在明確改革方向的基礎上,制定了規劃前期準備、編制內容與深度、編制技術與方法、規劃成果表達要求、審查審批程序、規劃實施途徑、評估調校程序和監管督查要求等覆蓋總規工作前、中、后各個階段的完整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不僅服務于省住建廳審批監管的要求,也為城市政府組織編制總規提供了各階段清晰指引。
4、確保指南成果清晰易懂好用。成果包括總則、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規劃編制的技術內容、規劃成果的上報審批和規劃的實施、修改與調校五大部分,充分考慮了省內不同地區規劃管理水平的差異,將過于專業化的內容進行了“轉譯”,力求檢索方便、圖文并茂、案例詳實、內容形象,便于專業、非專業人士作為工作手冊閱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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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項目成果為《城市總體規劃改革工作指南》,主要分為總則、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規劃編制的技術內容、規劃成果的上報和審批、規劃的實施、修改與調校等內容。要點包括:
——明確關于總規編制、修改和調校的概念界定,為實現總規的動態調整奠定基礎;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有權同意修改”的原則,明確了省級政府對各市上報總規的審批要點;
——在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中提出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和戰略研究的要求,以提高總規的戰略性和前瞻性;
——簡化了總規編制申請程序及其材料要求,有效提高修編工作效率;
——對“三個規劃層級”、“三類空間”、“三條底線”等在國家相關文件中已給出概念、但在實際操作中說法仍未統一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解釋說明,促進了總規成果的規范化;
——圍繞剛彈結合、多元管治的要求,對總規強制性內容的類型、要點、表達、傳遞以及“一張表”規劃指標體系、“一張圖”規劃管控要素體系進行了詳細梳理;
——提出以專項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等實現總規內容的單項傳導、空間傳導和時序傳導,充分強化了總規的實施性內容;
——完善了總規的法定條文框架,提出了總規文本法條化的要求;
——優化了省層面的總規審查程序,細分審查類型,引入第三方審查機制;
——明確了行政許可、規劃傳遞、任務分解、政策轉化等總規實施途徑,首次在全省提出編制總規實施方案的要求;
——加強和完善了總規督察和公開報告制度,加強了總規實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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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創新
本項研究是國家改革要求與廣東規劃探索的結合,圍繞總規效用的發揮,對總規的地位與作用進行再認識,從新時代總規的戰略性、結構性、管理性、過程性等要求出發,對省級權限內的總規管理進行大膽的創新突破。
1、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層次清晰、條目明確的省市兩級總規管理事權體系。圍繞不同層級政府對總規的使用要求,厘清了省、市政府審查的規劃內容要點和規劃修改同意權限,在減輕地方政府規劃工作負擔的同時,確保了省事權內規劃剛性管控的能力。
2、首次構建了效用導向下的總規工作體系、內容體系和實施體系。基于規劃全過程機制,提出與事權相匹配、可追溯、可分級的總規內容和審查要求體系,對總規編審程序和方法進行了精簡優化,將過去龐雜的總規內容體系梳理為四大版塊,拓展并豐富了總規的實施路徑和方法,使總規真正有用、能用、好用。
3、探索明確了面向規建管統籌的總規動態運行機制。通過建立滾動實施評估制度和規劃調校權力的下放,敦促和激勵地方政府做好總規實施、用好總規工具,并結合規劃信息管理平臺、通則化政策體系和人大報告制度等,使總規運行突破城鄉規劃管理本身的范疇,與城市建設和管理形成良性互動,推動總規在實施中切實發揮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同時提高了地方城市工作的系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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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情況
本研究已在實際工作中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得益于廣東在全國規劃改革中的領先地位,本研究及其推動的一系列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也具有重要的開創性和示范效應。
1、2017年4月,住建部批復同意廣東省成為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的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省。本研究直接服務于《廣東創建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省工作方案》的制定,為試點省申報成功提供了最主要的內容支撐。
2、2016年12月廣東省全省規劃局長會議和2017年5月廣東省全省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相繼成功召開。研究成果中的主要內容作為兩次會議上的重要議題進行討論,并按此進行了工作部署。
3、廣東省住建廳高度認可研究提出的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礎上安排了一系列后續工作,推動總規改革的深入開展。
4、項目研究已形成了學術成果轉化,多次在全國性刊物和會議上發表、交流,在規劃行業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反響。
5、研究成果對廣東省需報省政府審批的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提供了依據和方法,為廣東省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空間規劃體系、推動城市總體規劃體系及管理方式改革創新提供明確引鑒,可作為各地方城市開展實踐探索的指引與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