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由蕾奧董事長兼首席規劃師王富海著的《開創城市規劃2.0:行動規劃十年精要》已于近期正式面世。本書以行動規劃的理論為切入點,結合蕾奧十年來的經典案例,系統敘述了蕾奧主張行動規劃的緣由、思路、內涵、具體內容及其用途,闡述了行動規劃在中國城市規劃制度與體系演進中的意義,并對行動規劃如何應對2.0時代的發展趨勢和規劃需求做出了前瞻性的探討。本書以“開創城市規劃2.0”為主題,那么何謂規劃2.0?接下來的幾期規劃海鮮,我們將圍繞規劃2.0,談談我們的理解。今天是該系列最后一篇《展望規劃2.0時代》。
核心觀點
2.0 版的規劃,在思維方式上,還應當體現條塊結合、重心下沉,優化供給、分享成長,發動社會、織補城市等要點。新的歷史時期需要新的規劃應對,蕾奧在倡導規劃2.0 時代所做的初步選擇是:行動規劃+ 運營咨詢。這是城市進入運營維護階段的必然要求,也是規劃這一行業發展的主動選擇,更應是國家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環——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體現。
3、條塊結合、重心下沉
我國的規劃法將城鄉規劃管理權設置在市、縣一級,這是為了避免更小的行政單元在規劃管理上各自為政,進而影響城市整體發展利益。隨著城市不斷發展壯大,城市規模在急劇擴張,各類管理實體不斷增加(例如各類開發區、園區),實際上出現了規劃管理和真正的開發實施、建設管理主體分離的情況。從城市政府來講,為保障整體利益,要加強法定規劃等“防守型規劃”的覆蓋面和規范性,而從更下層的區、園區、街道、社區來講,就需要在法定規劃框架下,更多地運用靈活性更大的新的規劃工具推動具體工作。

我國的地方政府框架,城市一級是“條”狀管理,基層一級是“塊”狀管理。全市層面從土地、交通、市政、環保等各個系統下達的工作,都需要在基層這個“塊”上統籌實施,“條塊結合”是2.0 時代規劃解決城市問題、推動具體工作的必然要求,而基層政府的規劃需求也必然轉向面向操作、協調工作、落實空間的實施性規劃。因此,在城市層面國家已經在力推“多規合一”打破條條障礙的同時,在基層層面,從實際工作的角度,更要強化統籌協調和專業融合,協助基層建立協商操作平臺,這也是2.0 時代規劃轉向運營化的重要要求。
制度經濟學認為,政府的大量職能都可以被分散化,并由相互競爭的機構承擔,因此應該將集體行動中的每一項任務放置在盡可能低的政府級別上。行政架構中處于較低層次的政府與民眾更接近,能夠更好地反映公民的偏好。基層政府,尤其是區政府,是市級決策的執行者,是條條事務的統籌方,直接面對具體管理對象,貼身了解社會大眾需求,從簡政放權的角度理應被賦予更多的管理職能。城市空間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也倒逼基層政府履行更多的空間治理職責。當前很多城市意識到了這一點,深圳推行的“強區擴權”,就是市級部門以直接下放或委托方式,向區政府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從而實現權利和義務對等、權限與責任匹配,降低行政成本,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能。2.0 時代的規劃應當積極應對管理重心下沉的趨勢,致力于把宏觀規劃確定的各項工作在基層空間統籌協調加以轉化落實,強化行政操作工具屬性,積極推動規劃在新的歷史時期發揮更大的作用。
4、優化供給、分享成長
城市空間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空間供給的改善可以極大地促進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不僅如此,根據亨利·列斐伏爾的空間生產理論,空間自身的生產也是一種城市社會重要的生產方式,在某些城市甚至是主要的生產方式(某些城市房地產業已成為主導產業)。從這個意義上說,規劃作為空間管理政策工具,一方面通過調控空間供給的數量和質量,以滿足城市和人的發展需求,間接促進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通過指導土地出讓、設施建設、城市更新等具體空間的生產,直接參與到經濟運作中。

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改變需求是“土地財政”模式的式微。原有出讓土地獲得資金搞七通一平、補財政窟窿的方式是寅吃卯糧,在導致粗放開發的同時,弱化了政府調控能力,降低了空間品質。政府財政健康的冀望將寄托于土地持續穩定的產出而非一次性的出讓。未來,政府將通過合作開發、臨時開發、租售并舉等方式豐富土地供給的手段以保障開發質量和調控水平。與此同時,在已出讓土地也就是存量空間上,要更好地提升空間質量,完善空間生產的手段和產品,以促進人氣集聚、產業繁榮,以培育城市稅基,讓更多的發展紅利反饋社會各個群體。
在這個前提下,規劃將不僅僅是土地功能用途的劃分和開發管制,更要制訂空間供給模式、生產手段和分配方式等一系列工作規則,它決定著政府如何運用各種手段間接調控和直接介入空間生產等社會經濟活動。在這個過程中,空間設計、業態設計、操作模式設計和政策設計同等重要。在當前解決發展不充分不平衡矛盾的需求下,規劃需要從兩個維度進行革命性的改良,一是更加細致充分地了解城市和市民需求,針對性地提供相應數量和質量的空間產品,并設計其生產和提供的方式;二是確保空間產品及其服務能有效地覆蓋社會各個階層和絕大多數人群,倡導空間公平和空間正義。
5、發動社會、織補城市
城鄉規劃客觀上影響著空間利益在整個社會的分配格局。以往制度環境下,因為渠道的不通暢和利益的疏離,社會各階層很難有主體自覺參與到規劃制訂和實施中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城市開發建設投資渠道多元化,市民和業主也更加注重切身利益的維護,城鄉規劃的實施主體和參與主體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這就在客觀上為提高規劃的社會認同度、強化規劃的社會參與性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首先,原有的房地產企業和行業相關企業正在應對運營時代的到來,向城市功能運營商轉型,園區運營商、城市更新運營商、特色小鎮運營商等應運而生;同時,原來以政府為主導的新城開發、園區建設等,也紛紛引入社會資金和管理力量,在利用市場機制完善城市服務的同時,企業的話語權也在增強。在這種情況下,規劃一方面要發揮調控管制作用,避免監管缺位,另一方面要主動應對,將靜態的城市功能區、各類設施按照市場規律進行項目策劃和包裝,吸引市場主體參與,以降低財務成本、激活閑置資源、發揮更大效益。這就需要規劃將技術性的要求與人群分析、產業業態、運作模式、盈利模式等生動的經濟社會要素結合起來,從推進一個具體項目的角度編制規劃、推進規劃實施。
在以人為本理念倡導下,規劃也更多地將作為利益攸關方的普通市民、業主納入具體工作中。存量空間的優化、城市品質的提升不是簡單可以用量化指標描述的,而應當以群眾意愿和呼聲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當前國家重點推進的城市“雙修”(生態修復、城市修補)、老舊小區改造試點,都以民生問題為導向,以群眾意愿和呼聲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并在實踐基礎上總結了“共同締造”理念加以倡導。在工作思路上,也越來越重視城市的維護修補,謹慎開展大拆大建,推行“點穴”“針灸”式療法,“盡小者大, 積微者著”,自下而上改善城市空間品質。此類工作將更多地體現“社區規劃”的特點,規劃師將作為工作組織者、咨詢方和總成者而非技術決策者參與方案制訂,其技術方案和策劃創意,重點在于群眾的接受程度,需求分析、利益協調、計劃統籌、反饋檢討等將取代傳統規劃的技術路線成為工作的主要內容。近年來,上海持續推進的社區“微更新”計劃,就已經開展在嘗試規劃師和規劃角色的轉變,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規劃在城市發展中一直起著重大作用。城市從建設時代進入運營時代所面臨的挑戰,也正是對規劃行業的挑戰。面對日益多元的政策要求和發展訴求,1.0 時代靜態、單一的傳統規劃從品種、形式、內容上都無法完美應對。我們大膽設想,在城市運營時代,規劃在內容上將逐步區分為“防守型”和“進攻型”兩種,前者從發揮政府職能角度,為市場經濟活動制訂不可逾越的“紅線”,發揮政府“看得見的手”的作用,避免“市場失靈”;后者則針對不同主體的不同需求,問題導向、科學診斷、量身定做、跟蹤服務,追求內容的實施性和結果的有效性,從而真正發揮規劃的更大作用。

行動規劃是中國城市走向新時代,蕾奧對可能到來的城市規劃2.0 的方向性選擇。經過十年的實踐和持續探索,以及十年來對國家城鄉治理理念與政策演變的觀察,我們更加確信規劃2.0 時代已經到來。蕾奧將繼續深化踐行行動規劃,但我們也切實地感受到,只在城市規劃的平臺上強化操作要素和內容,已不足以為城市各方提供滿意的專業服務,應當開辟新的服務平臺,即城市運營咨詢業務,用以吸納各方面的運營專家,強化對城市運營的深刻理解,更加深入而實際地針對城市運營的各類需求提供解決方案。因此,蕾奧在倡導規劃2.0 時代所做的初步選擇是:行動規劃+ 運營咨詢。
新的歷史時期需要新的規劃應對。2.0 時代我們所定義的規劃改良或者說轉型,是城市進入運營維護階段的必然要求,也是規劃這一行業發展的主動選擇,更應是國家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環——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體現。相信在新的發展理念、新的發展環境催化下,規劃進入“百花齊放”的2.0 時代,將更有效地發揮專業服務價值,為蓬勃發展的城市鑲鍍活力之美、和諧之美、特色之美、秩序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