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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易斯·芒福德說:“真正影響城市規劃的是最深刻的政治和經濟的變革”。而今,“最深刻的政治和經濟的變革”莫過于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
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指出,“現階段社會面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因此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路線方針。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并提出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
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國家空間治理最大的變化并不是治理工具的變化,而是工作中心的變化。后者才是決定性的,會深刻影響前者的改革設計。
30年前正是如此。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路線方針下,國家空間治理逐漸表現為以GDP考核、財政包干制為主體的地區間競爭,“土地財政”制度是最有效的經濟發展工具,城市是最重要的經濟發展平臺,城市“公司化經營”是最主流的空間管理模式。
反映到治理工具上。這個時期的發展規劃以產業為導向,重目標、有考核、想落地;城市規劃以開發為重點,管建設、重技術、輕管理;土地利用規劃以建設用地指標為核心,強管理、重保護、輕開發。所有規劃政策都圍繞著建設用地的使用和控制,但規劃實施卻各行其是、互為掣肘,導致建設用地之上的實際發展處于失序狀態,要素空間配置與人的實際需求嚴重脫節。
要打破這一局面,“建立全國統一、責權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自然成為新時代國家空間治理的題中應有之義。但這也導致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時下討論城市規劃,多是討論“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城市規劃”,而不是“社會發展新矛盾下的城市規劃”。甫一開口,就將自己置于工具的角色,還沒想清楚到底“要(能)解決什么問題”,就已經在考慮技術上“要做哪些改動”了。所以,談論城市規劃改革,須要直面核心問題,如果沒辨明要先談什么、在哪個層面談,則恐有“歪樓”之虞,到了行動時,也難免會覺得與真正的目標或“規劃的初心”隔了一層。
圍繞當下的“工作中心”,過去30年各類空間規劃“見物不見人”的痼疾,到了今天仍需警惕。生態文明建設和治理現代化建設固然是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雙線邏輯,但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中,“堅持人民為中心”的位序猶在“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和“堅持全面深化改革”之上。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底線管控確被證明是有效有力的空間管制手段,但新時代下人的城鎮化、人的分布、人的流動、人的需求、人的發展都與社會主要矛盾直接關聯,都是空間規劃更需關注的問題和空間治理的切入點。
換句話說,為了解決新的社會主要矛盾,城市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必須超越技術工具性,發揮出能夠分析和解決核心問題的理論價值。作為中國快速城市化過程中建立的少有的重要理論,人居環境科學已經成為改革開放40周年的標志性成果之一,但其主要主張在過去以城市為核心載體追求經濟發展的實踐中難以得到有效發揮。當前,國家調整空間治理的方針、規劃和措施,提出大中小城市發展的新格局和城鄉關系的新思路,人居環境科學可謂正逢其時,可以成為國土空間規劃的重要理論依據,其方法應當是國土空間治理的重要抓手。更形象地說,要起到“錨”的作用。這體現在——
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觀。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既是人居環境科學的基本立足點,亦是國家空間治理最核心的價值取向——黨的第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自國家層面及以下的國土空間規劃都必須將實現人居環境的高質量發展作為最根本的內容。
二是符合對復雜對象的認識觀。人居環境由自然系統、人類系統、社會系統、居住系統和支撐系統等5個子系統組成,包括全球、區域、城市、社區(村鎮)、建筑等5個層次,同時還有硬環境和軟環境之分。提升人居質量是一個要平衡各子系統、協調各級層次、兼顧物質與精神的過程,這與國家空間治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后者同樣需要“以整體的觀念和復雜性科學的觀念,從事創造性的研究”。
三是符合“復雜問題有限求解”的方法論。人居環境科學倡導以現實問題為導向,在保留對象復雜性的前提下,進行綜合提煉,尋找關鍵點,也就是事物的“綱”,以期審慎地、切實地解決面臨的實際問題。在國家空間治理中,人居質量不僅要上升為與生態文明并列的前提,在現實性上更應當超越生態環境而成為工作重心之“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