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政協舉行“加快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專題協商會,為推動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區域文化中心城市以及彰顯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現代文明之城集思廣益、貢獻智慧。市政協文化文史委及部分重點企業負責人等委員代表參加會議。
我司王富海董事長作為市政協常委受邀在會上發言,著重建議以申報世界遺產為標準,提升城中村的文化魅力。
以面積而論,深圳城中村用地總規模約3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6,城中村租賃住房約占全市總租賃住房的70%;以人口而論,當前居住在城中村的人口也占到全市總人口的60~70%。占據“半壁江山”的城中村無疑是深圳獨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自下而上“生長”的“活力深圳”,而城中村以外則是自上而下“規劃”的“秩序深圳”。“兩個深圳”融合互補的多元包容環境,是深圳成功的“特殊密碼”。
美國著名社會學家劉易斯·芒福德說:“城市是文化的空間,城市的首要功能是文化的傳承和教化。”城中村對于深圳的城市發展具有突出貢獻,它既是文化底色的源泉,也是文化傳承的媒介。城中村是最能體現和傳承深圳移民文化的場所,因而也正是深圳進行現代城市文明教化的重要平臺。
面向未來,城中村將在深圳文化發展中扮演愈發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城中村作為具有“自我生長”能力的“活的”空間,能夠主動跟隨城市變化而自我演化,實現成本最低、效益更高的結果。另一方面,隨著時間的進化,城中村可以容納和沉淀更久遠的城市文化印跡,避免出現城市文化的“斷層”。深圳城中村完全可以在村民、村集體和城市政府各方的共同合作下,探索一種更具生命力的地域文化生產模式。
會上,王富海董事長針對城中村進一步保護和發展的需要,建議要盡量多地保留城中村,明確將綜合整治作為城中村更新的常態制度,并豐富以城中村為對象的文化活動,既讓村內的人有文化歸屬感,也讓村外的人對城中村產生文化認同感。
此外,王富海董事長在建議中特別提出,希望政府能把城中村作為深圳的文化特色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深圳的城中村符合《世界遺產公約》第1條“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筑群”的定義,且具備“操作指南”中第77條要求的若干項“突出的普遍價值”:
第一,代表創造力。城中村與深圳發展同步,共同生長,自下而上,形成獨特的建筑形態和空間風貌,容納大量外來人群,成為承載深圳發展的重要空間載體形態,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建設實踐。
第二,產生技藝影響。深圳的城中村形成了獨特的自組織建設模式,在布局、設計和建造方面,對整個珠三角地區的村鎮混雜區(Desakota)建設產生技藝影響。
第三,文明見證。城中村保存了深圳傳統文化的歷史記憶,見證了深圳改革開放并發展為世界城市的歷史進程,并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容納外來人群、提供非正規服務的重要空間載體的作用。
第四,建筑范例。城中村建設運用了一種自組織、低成本、逐步更新且適合特定發展需求的建筑技藝,與政府的整治改造相結合,成為建筑設計與建造模式的典型范本。
深圳城中村是“活的”、正在形成的世界級文化遺產,可以理解為“預申報”或者“期待中”。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本身是一種態度,即深圳文化的態度。
王富海董事長說:“深圳的城中村不僅體現了深圳人的創造力,也見證了深圳城市文明的發展變遷。我希望深圳能夠把城中村按照世界文化遺產的標準來認識它的價值,重視、呵護、保護它的發展,指引它的改造,讓城中村成為深圳最有價值和魅力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