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在鹽田區行政中心12樓東綜合會議室召開鹽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推進會(2021年第1次)。區領導周敏和相關部門及蛇口招商集團、深航運集團、鹽田港集團聽取蕾奧交通市政院項目組匯報,對項目的必要性、定位和初步方案予以認可,認為沙頭角碼頭有建設的必要性,下階段建議從全區碼頭布局以及時序建設角度深化方案,推薦利用原有明斯克航母登船平臺改擴建形成旅游船碼頭,保留現有的觀景平臺不予破壞。
《沙頭角碼頭前期論證研究》項目由蕾奧交通市政院于2020年受鹽田區區前期辦委托開展研究工作。
在深圳東部濱海旅游產業蓬勃發展的背景下,鹽田區海上旅游需求迅速提升,同時隨著深港國際旅游消費合作區明確為區級戰略以及沙頭角片區大規模更新項目的推進,沙頭角片區海上旅游交通亟需發展。通過與深圳航運集團、深圳招商蛇口集團的調研與溝通可知,諸多有實力的海上旅游相關企業已具備多類型高品質的船舶條件以及豐富多樣初具規模的旅游航線及一體化產業鏈,并且均對沙頭角片區發展潛力表示認同,但是由于缺乏停泊碼頭,因此無法形成海陸一體旅游產業的對接。因此亟需對沙頭角海陸旅游進行全面研究,論證布局旅游碼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初步判斷選址范圍,并就建設運營模式提出建議,從而為沙頭角片區海上旅游發展路徑提供技術支持,為海上旅游交通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決策依據。項目組從“深圳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東部起訖點的需要”、“彌補消費旅游短板重要突破口的需要”、“完善鹽田區全域旅游體系海陸銜接的需要”、“塑造特色品質濱海岸線的需要”等內優外暢海上發展需求較多認為有必要建設沙頭角碼頭。綜合分析東部碼頭總體布局、沙頭角片區陸域特點以及片區對于水上交通的需求,認為該碼頭定位應為“旅游休閑船舶靠泊點”是銜接海陸旅游系統的錨固點、特色濱海街區的景觀駐足節點。從“岸線連續原則”、“海陸統籌原則”、“分期布局原則”和“環境優先原則”四個原則出發將沙頭角碼頭初步選址于壹海城附近海岸線,利用原明斯克航母利用明斯克航母原登船平臺予以擴建,形成旅游碼頭。下階段建議相關部門遴選有實力的投資建設運營主體開展具體建設和運維,采用BOT模式進行建管,從而保證碼頭的公共性和運營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