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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本文是“規劃目標虛無現象批判——走向可行動的目標”專欄的完結篇。先從空間規劃目標和行動兩個層面面臨的困難談起,隨后指出主觀因素導致的規劃目標虛無現象放大了這些困難,并使其復雜化。最后,呼吁空間規劃范式需要從藍圖式的終極規劃模式向更契合治理現代化建設要求的“漸進式規劃”轉變,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環境,而轉變的關鍵在于讓規劃目標的從虛向實。
讓規劃目標從虛向實
所謂行動規劃,是為了實現某個預定目標,編制一個有條理的行動流程。簡單說,規劃的本質就是目標和行動。空間規劃本質上的困難就來自目標和行動這兩個方面。
① 規劃目標層面的困難
規劃目標是多元的,涵蓋諸如經濟增長、收入分配、社會秩序、人居環境、生態修復等等,它們之間往往并不兼容甚至沖突矛盾。魚與熊掌往往不可兼得,例如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在一些條件下會與提升人居環境等公益性質的規劃目標相沖突。
另外,空間類規劃的基本任務也通常因時因事因人而異,即使面對同一個空間,不同的規劃師所識別的任務目標也往往天差地別。
因此,在城市發展現實的各個方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擬定和權衡規劃目標則顯得尤為艱難。
② 厘清目標與行動之間關系的困難
空間規劃的行動大多需要控制或干預人的行為,它與一般的循環反饋控制系統有著根本的不同。例如我們熟知的航天發射,它的控制遵守嚴格而明確的物理法則和數學公式,理論上可以實現百分之百的精準控制和目標達成。然而人類的行為則受到政治、經濟、文化、技術等多重因素影響,充滿不確定性,難以有效把握,對其內在機制和規律的認識所需要的知識和信息量十分龐大,幾乎涉及全部的人類社會經驗。
規劃行動無法套用任何既定的科學公式來干預影響復雜混沌的人類行為,以實現既定的規劃目標,因此厘清規劃目標和行動之間的關系極為困難。
③ 規劃目標虛無現象對困難的放大
上述空間規劃在目標和行動層面上的困難是與生俱來的,是結構性的。規劃師群體需要做的是盡可能克服空間規劃中客觀存在的困難,才能創作出可以有效實施的規劃方案。
遺憾的是,在當前實踐中,主觀因素導致的目標虛無現象卻讓這些困難被進一步放大,成為許多規劃問題的癥結所在。
④ 空間規劃范式的轉型
從根源上來說,當前層出不窮的規劃目標的虛無現象仍是長期以來理想藍圖式規劃范式的遺患(孫施文,2019)。
實踐表明,規劃與其站在遙遠理想之處遠程發力“拉動”城市,遠不如走進城市參與“推動”城市改善的效率高、效果好。隨著城市規劃2.0時代(即從“好方案”到“好服務”)的到來,這種表現也會越來越明顯,客觀上要求加快規劃范式的轉型,進入更契合治理現代化建設要求的“漸進式規劃”的發展階段。
我們所需要的“漸進式規劃”并非一類規劃品種,而更像一個規劃平臺或一套工作機制,通過建立目標到行動之間的“短鏈條”,即“謀劃目標——制訂任務——明確行動”三個步驟,實現規劃目標從虛向實的轉變。
其優勢在于周期短、任務實、操作強,出現缺位或偏差可以在本期或下期及時調整,短期剛性,長期柔性。按照二八定律,每一期都能抓住城市發展需求的關鍵點,期際疊加,形成城市發展的理性邏輯。這也是曾經的城市“雙修”、如今的“城市更新行動”最本質的部分。
規劃范式的轉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讓規劃目標從虛向實正是當下我們最該邁出的第一步。